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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争议法第27条是什么?个人去劳动仲裁管用吗?

来源: 法律包 2023-06-09 15:28:42

劳动仲裁争议法第27条是什么?

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。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、县设立;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、县设立。直辖市、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。

个人去劳动仲裁管用吗?

个人去申请劳动仲裁是管用的。如果个人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,且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之内的,个人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。如果个人不能去参加仲裁活动的,还可以依法委托他人。

标签: 劳动仲裁争议法 劳动仲裁争议法第27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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